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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法务讲座:“影视税收风暴”下文创企业的规范化经营【Workshop第95期】

2018年12月14日10:27     智库商学院     阅读量:

日期: 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14:00-16:00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号楼216教室

状态:已结束

  12月16日,北大光华艺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将联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北京文化产业投融资协会、活字文化共同举办法务讲座——“影视税收风暴”下文创企业的规范化经营,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继志先生将为我们讲述“阴阳合同事件”及影视税收风暴始末,并就文创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如何防控法律风险提供可行意见。

  北大光华艺术与管理研究中心诚邀各位师生、校友参加讲座。

  【时间】:12月16日14:00—16:00

  【地点】: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号楼216教室

  【主讲人】:张继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主办方】:北大光华艺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联合主办方】北京文化产业投融资协会

  【协办方】活字文化

  【报名链接】:https://w.url.cn/s/A4NDPiH

  讲座介绍

  一、“阴阳合同”及影视税收风暴的里里外外。

  二、文创企业设立时,在企业类型、出资形式、公司章程、股权设置的种种选择及利弊分析。

  三、文创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防控,政策、IP、合同条款、投融资、税务……一网打尽。

  主讲人介绍

  张继志,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茶”娱乐法创始合伙人,文化经纪人、体育经纪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律师协会国际业务研究会委员,上海影视制作协会法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继志律师长期从事文化、娱乐及传媒产业法律实务,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多年来,张继志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尽责的工作态度,为境内外客户在企业法律顾问、文化项目专项服务、文化企业设立变更,版权登记,税收筹划,商标注册及保护,境外企业资信调查,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文化企业新三板上市,文化企业法律培训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主办方介绍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94年,是全国领先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多次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入选亚洲法律杂志(ALB)2016年度“亚洲律所50强”和“中国律所30强”。律所拥有律师及辅助人员逾千人,下设17个业务部门,在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长春、南京、郑州、成都、福州、武汉、珠海、苏州、合肥、杭州、太原、重庆、宁波等地设有近20家分支机构,并于香港、洛杉矶、温哥华、墨尔本设有办事处,能够满足不同领域客户全球化法律服务需求,会同会计师、税务师、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师等,为客户在投资、融资、综合性交易中,在财务审计、税务筹划、资产评估等方面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北京文化产业投融资协会(Beijing Cultural lndustry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Association,缩写BCIIFA)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正式成立,是在市文资办的指导下,由北京文投集团、深创投、文创基金、北京银行、华录百纳等30余家公司联合发起成立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对接平台,北京文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同志任协会会长。

  协会旨在解决文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搭建文创企业与金融机构有关文化金融相关信息发布、分享以及沟通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的全面对接,鼓励并大力推进文化金融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创新。

  协会成员由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知名创投企业、银行、券商、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文创类担保公司、版权评估机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投融资服务机构、投融资智库、优秀文化创意企业组成。

  首批会员共计200余家,包括北京市文投集团、中文发集团、歌华传媒、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北京银行、工行北分、建行北分、中行北分、深创投、达晨创投、蓝色光标、华谊兄弟、中文在线、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爱奇艺、文投控股、保利文化、光线传媒、华录百纳、华策影视等在内的众多优秀文创企业及金融机构。

  影视圈的“税收风暴”

  1 事件起因:“阴阳合同”曝光

  今年5月底,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揭露艺人范冰冰签订“大小合同”涉嫌偷漏税引发震动,舆论声讨不息,随后范冰冰补税近9亿人民币。但由此事件引发的监管随之加压,持续发酵。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各行业协会陆续发布通知、声明:要求演员片酬封顶,明确片酬税由演员方承担;影视行业聚集的税收洼地,优惠政策大改;范冰冰案后,税务部门要求影视行业各主体年底前自查自纠,主动补缴。

  一系列行业调整令影视投资进入迷茫期,影视剧备案数量锐减。

  “这半年很多项目都黄了,大家都处于捯气儿状态。”一名电视剧制片人透露,近期极少见大投资、大制作,更多人转向风险和制作成本更低的网剧。目前如果不是特别好的影视项目,很难拉到投资,许多项目资金不足,无法继续筹备。

  2 事件发展:税收政策收紧

  实际上,相比项目遇阻,更上游的问题出在公司层面。影视行业过去几年有四大税收“洼地”——新疆伊犁霍尔果斯、江苏无锡、浙江东阳和上海松江区,各地对影视行业的优惠力度从注册前五年税收全免到直接补贴不等。在新一轮税务清查中,曾经的税收优惠地开始收紧政策。

  一家代理注册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前两年在霍尔果斯注册一间公司只需要1万元,现在至少要9万元。从6月开始,“避税天堂”霍尔果斯出现了影视公司“注销潮”。

  10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153号文)

  ◆ 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 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 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

  ◆ 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3 事件跟进:影视公司补缴税款

  近日,多地影视公司接到税务部门通知,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正被纠偏,相关公司需要补缴三年的税款。消息震动行业的原因在于,不仅仅是调整之后的征税方式,还要追缴税费,这意味着此前地方给予企业的收税优惠“不作数了”。

  对以后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影视行业普遍接受,但最大分歧在于补缴税款。一位资深影视从业者表示,补缴的依据大家一时难以理解,“尤其是得知之前园区的税收优惠不合法,非常震惊”。

  影视行业补税风波,其实质是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并未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此前,地方政府为吸引影视公司落户,给予了种种优惠税收优惠,个税核定征收也是税收优惠的一种。影视行业因此而享受了巨额的个税优惠,其核定征收率甚至低于普通劳动者薪金所得最低档3%的税率,对其他行业来讲显失公平。

  但是,影视行业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大都不合法。根据现行规定,仅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其他各地区,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也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而要清理税收优惠,并不容易,会遭遇地方政府、涉及企业、行业的反对。影视行业补税的焦点在于,对已经享受了的税收优惠,该如何处理?

  中国电影导演协会认为,如果认为需要统一补缴,应明确其法律依据,并明确定义补缴行为的法律属性,由国家权威部门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正式传达和出示给当事公司和责任人。而不是直接下达行政指令。

  有财税研究人士认为,这涉及地方税收优惠是否合法的问题。影视工作室按核定征收方式纳税,实际上是各地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目的,给予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相比其他行业,影视行业在过去确实享受了大量优惠。要清理地方税收优惠,要求补缴税款,可能会对地方政府的信誉产生影响。

  目前,各地税收政策调整带来一地鸡毛,结合国税局要求影视行业自查自纠的文件,很多影视公司税务都面临麻烦,但这些政策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仍不明朗。

    *来源|河海大学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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