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MB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MBA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MB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
2.MBA教育中心负责考生咨询、审查考生资格、安排复试考务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求是”项目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招生方式 | 复试分数线 | 计划招生人数 | 上线人数 | 复试比例 | ||
英语 | 管理综合 | 总分 | ||||
求是项目 | 55 | 100 | 170 | 100 | 121 | 121% |
注:上线人数含放弃复试考生数,不含“弘毅”项目申请“求是”复试考生数。
三、调剂政策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不接收校内外调剂生。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
- 10:00 —11:00 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 12:00—18:00 政治、英语、综合面试
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复试当天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内公告)
2.复试程序: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相关材料——缴复试费——面试——交回复试流程单。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已完成“弘毅”项目面试的考生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财务七科(地点:经管院B130)。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英语:主要考察考生在商务交往过程中的英语交流和沟通的能力。
综合能力与素质:通过对考生职业能力的测试与综合素质的面试,全面考察和测试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基本素质和潜力等。
2.复试形式
(1)政治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的面试方式,即以考生抽题和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成绩与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一起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约为3分钟。
(2)英语面试:采取回答考官提问的面试形式。考官提问重点考察考生商务英语沟通与交流的能力,考官和考生采取“小组对个人”形式;英语每人面试时间约3分钟。
(3)管理综合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重点考察考生的组织和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考官与考生采取“小组对小组”形式。各组派代表先随机抽取考题。管理综合面试成绩由个人成绩(70%)和团队成绩(30%)组成,即考生管理综合成绩=个人成绩*70%+考生所在团队成绩*30%。管理综合每组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
(四)成绩核算
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英语)/2]×60%+英语面试×10%+综合面试×3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政治不计分,但须“合格”。
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MBA教育中心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体检报告。“弘毅”项目考生可在“弘毅”拟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周内提交体检报告。
七、录取原则、录取方法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方法
1.“弘毅”项目:“弘毅”项目上线考生,按照提前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分教学点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教学点通过“弘毅”项目录取的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将按实际人数录取,其空缺的招生计划调至该教学点的“求是”项目中。
“弘毅”项目“合格”考生如不在“弘毅”项目录取名单内,但达到武汉大学“求是”项目复试线,可根据“求是”项目复试细则参加复试。根据招生简章,“弘毅”项目“合格”考生可选择以“弘毅”项目提前面试各科成绩作为“求是”项目复试各科成绩,有此要求的考生须书面申请并本人签名、扫描后发至mba@whu.edu.cn。
2.“求是”项目:学校将根据各教学点计划指标和考生确认的教学点志愿,按照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分教学点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有空缺招生计划,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不迟于2015年4月中旬。
3.教学点志愿确认:复试时,考生必须确认武汉周末班、深圳班、上海班、苏州班中的一个志愿。
因按志愿录取,“弘毅”项目考生若以“弘毅”项目录取,原报教学点志愿不可更改;“求是”项目考生在复试时确定志愿后亦不可更改。
(三)录取类别
根据招生简章,武汉大学2016年MBA考生的培养类别均为“定向”(在职学习),考生确认志愿时,即视为考生默认“定向”培养类别,需同时确定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弘毅”项目拟录取考生若定向委培单位有变动,应不迟于“弘毅”项目拟录取人员名单公布一周内,告知MBA教育中心。
八、信息公开
- 复试结束后,MBA教育中心网站将不迟于2016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查询网址:http://mba.whu.edu.cn
- 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
- MBA教育中心 中文班:027-68752891 黄老师、周老师;027-68752309 李老师
- 国际班:027-68752369张老师
特别说明:
- 国际班学生选拔预计4-5月在拟录取考生中进行,届时请考生留意本网站通知。
- 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变化为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将在第一时间通过MBA教育中心网站通知。近期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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