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商学院和MBA教育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工作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商学院院长李春艳教授、党委书记房国忠教授、MBA教育中心副主任郑宏宇副教授和MBA教育中心招生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录取工作。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6年3月27日8:30-9:00
(二)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商学院(钟楼)二楼
(三)内容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承诺书》:
- 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毕业证书年限须满足报考年限要求);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 加盖公章的本科或大专成绩单(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 国家联考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打印件);
- 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正反面),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复试方式
(一)计划录取人数
80人。
(二)复试分数线
总分165分,综合78分,外语39分。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四)复试内容
- 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开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时间为1小时。
-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
-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复试程序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60分计入复试成绩;
-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相关沟通渠道
- 咨询电话:0431-84537677
- 联系人:王老师、金老师
- 电子信箱:415725026@qq.com
-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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