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MBA/MPA硕士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无派遣证);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入学时需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否则无法录取,毕业时有派遣证)。
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2018年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5.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北京工业大学的招生章程、学科目录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北京工业大学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 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考点公告》;北京工业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关于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通知》。
3. 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查验、采集本人图像等确认信息工作。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三、考生资格审查
北京工业大学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北京工业大学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8:30-14:30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北京工业大学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将于10月上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上公布。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北京工业大学的考生初试成绩约2018年3月初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
五、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 北京工业大学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北京工业大学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六、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北京工业大学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北京工业大学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北京工业大学将不予录取。
九、学制、学费
(一)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学制2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制为2年。
(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公共管理19000元/学年;工商管理38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工商管理33000元/学年;公共管理19000元/学年。
十、奖励政策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8年北京工业大学拟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05人,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35人。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为45人。
北京工业大学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6年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近年来研究生初次就业率98%,2/3以上的毕业生在北京就业。
(三)2018年北京工业大学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北京工业大学不承担责任。
(五)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
(六)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10005
北京工业大学考点代码: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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