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12月13日15:50

海南大学是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作物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植物与动物科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工程学科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专任教师25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长江学者、杰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近40人。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4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1个省级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招生计划

近年来,海南大学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稳步增加。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2734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450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注: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计划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22年招生计划制定的拟招生人数,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2.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与所报考专业相近(或按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及4(1),4(2),4(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及4(1),4(2),4(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部分硕士生招生专业有一定专业背景报考要求,报考前请注意查看《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备注”栏。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4.资格审查

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说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期间请关注我校及考点公告。。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 12 月 26 日 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公告。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栏目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7.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期间工作关系等变动,由考生与定向单位自行协商解决);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自主选择的办法就业。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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