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公布,石家庄铁道大学部分专业(领域)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领域)
- 工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固体力学、工程力学。
-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
- 理学:教育技术学、应用数学。
- 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专业学位:交通运输工程、安全工程、机械工程、工业工程、计算机技术、物流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工商管理(MBA)、法律(法学)、风景园林。
接受部分优秀生源调剂的专业(领域):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二、基本要求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均需达到国家对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一区分数线要求。
2、专业(领域)要求:原报考专业(领域)与申请调剂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录取程序
1、3月1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石家庄铁道大学不接受电话报名、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
2、石家庄铁道大学研招办利用调剂系统网上通知“同意该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参加复试合格后,石家庄铁道大学研招办将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特别提示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为锁定状态,不能修改或退报。
2、考生接受石家庄铁道大学研招办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系统将自动锁定,考生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3、优先调剂原则:优秀生源优先、初试成绩优先、诚信优先。
4、石家庄铁道大学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石家庄铁道大学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石家庄铁道大学研招办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五、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五教学楼123室)
- 邮政编码:050043
- 联系电话:0311-87935136
- 传 真:0311-8793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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