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尽快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 清华经管EMBA校友风采
2017年01月04日17:36 智库商学院 阅读量:
2016年12月27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兼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经管EMBA08级校友武钢作为风电行业的代表进行了发言,就我国风电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发表了看法并提出建议。以下是武钢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武钢:全国人大代表,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经管EMBA08级校友
非常荣幸作为风电行业的代表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发言,也非常感谢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全国能源界的同仁交流。
首先,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我国风电发展的一些情况。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能源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包括风电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过去十年间,我国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2015年全年新增装机3000多万千瓦,是2005年的60倍。我国已连续5年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风电开发每年可以带来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为稳增长、促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国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电产业共赢体系,特别是以整机为代表的战略性高端绿色装备制造业,领先企业的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风电设备和服务产品在满足国内市场之余,出口到了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能源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是,作为行业的一员,作为一个坚定信心长期在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下去的企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更加关注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大家都知道,随着风电的持续规模化发展,弃风限电和补贴拖欠已经成为我国风电产业发展面临的最大制约。尽管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多措并举,但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2016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1%,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累计高达550亿元。
从事风电行业20多年以来,我一直在面对和解决各种挑战。就我的认识看,解决问题首先需要相关的责任主体提升意识,其次是明确责任,针对问题制定并实施合理有效的制度。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在这里提出如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供有关部门和行业同仁参考:
一、提高意识,切实落实中央指示精神
当前,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抓手。德国确立了2020年、2035年和2050年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总电力供应量的35%、60%和80%的目标,丹麦甚至确立了2050年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100%的宏伟目标。美国、澳大利亚、印度、南非等国家也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同时,我国政府也向国际社会承诺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目标(2020年、2030年分别达到15%和20%),并力争提前在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这些都为我国能源工作,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们诚恳希望各级主管部门都能充分认识到全球能源清洁绿色发展的潮流,主动作为,积极为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创造发展空间,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国能源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责任,建立强制性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经过测算,要确保实现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的目标,除去核电和水电的贡献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必须要达到6500亿千瓦时以上。为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做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通过建立全面的指标统计考核体系,明确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上的目标和责任,推动能源系统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但我们可以看到,仅有目标引导还不够,只有通过强制约束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分解到各级政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并通过人大将其变成强制性的考核目标,才能有效明确发展责任,最终达成目标、兑现承诺。
因此,我们建议逐步由目标引导过渡到强制性的配额制,并参照节能减排目标,将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应用目标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明确相关主体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义务,为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创新发展,实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
和我国一样,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的增大,国际上实行固定电价政策的国家,均面临补贴资金需求大幅提高的压力。当前,美国、日本、英国、法国、荷兰、瑞典、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实行了“市场电价+绿证收入”的制度。国际经验表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是构建公平电力交易市场、促进电力结构转型升级的有力政策工具。绿证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可交易的凭证,既可以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计量工具,也可以作为转让可再生能源外部环境效益的交易工具。通过要求传统能源电力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证书,推动化石能源外部成本内部化,补偿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进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发展形势,我们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对有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发电企业要求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来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如此,将现行差价补贴模式转变为定额补贴与绿色证书收入相结合的新型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可以通过获得市场电价、中央财政固定补贴以及绿色证书交易收入,来获得合理水平的利润。
未来,随着技术持续进步,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不断下降,固定补贴将逐步退出。这种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方式,将有效解决补贴资金来源问题和提高补贴利用效率。通过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配套实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将成为下一阶段支撑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选择。
以上是我代表行业提出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期望能为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提供参考。最后,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的正确领导下,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以及我们行业自身的努力,风电将会在我国能源体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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